狼崽子就在旁边蹲着,张牧随意一瞥,发觉这孩子不知不觉长高了。几个月之前蹲在地上还是那么一点,现在猛一看,存在感很强烈。

    长大后怕是个大高个儿,宽肩长腿,只是谁也没看清狼崽子到底长什么样,估计面相挺凶。

    活儿做完了,张牧不能不给物资,更何况不给的话容易被狼咬死。裤子原本想给一条自己儿子穿剩下的,结果拿出来稍一比对,还真不行。

    狼崽子很高,裤子小了。只好给了一条自己的,让他挽上裤腿去穿。鞋是刚好卡到踝骨的布鞋,软软的橡胶底,很适合跑沙,只不过是穿旧了的。

    张牧心软,觉得自己这是压榨了残疾儿童,又额外给了两双毛袜子。虽然都很旧,自己孩子穿过,可这已经他能拿出来的全部。

    宋捡不嫌弃,高高兴兴拿着走了,特别是那两双袜子,晚上套在小脚丫上,自己一双,小狼哥一双,想想就美。他看不清袜子和鞋都是什么颜色,但用手摸摸就是安全感了。

    男孩不懂宋捡在高兴什么,笑了一路。宋捡的表情和狼不一样,狼全靠鼻子和耳朵,宋捡有一双非常大的黑眼睛。

    只是这双眼睛,不好使。可男孩没把宋捡特殊化,狼在野外即便断了一条腿都能求生,要想活下去,就要努力想办法。

    等他们回到帐篷的时候,营地开始转移了,又一个狂风暴正在形成。

    宋捡睁着眼睛去收帐篷,磕磕碰碰总算拆掉绳子。他看不清楚,收拾得不够仔细,小狼哥也不会整理,只好先把所有物资往大布里扔,然后包起来,再像上次一样,一人一个角。

    要是有个背包就好了,宋捡想,又开始惦记张牧的东西。

    男孩想用叼的,可迁移时间很长,谁也说不准要走多久才能到达地下掩体,最后他犹豫了一会儿,慢慢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一站起来,影子很长。

    “捡,走,跟我。”男孩一手拽着布,一手拽着拴住宋捡的那根绳,回身朝狼嗥叫。大部队开始移动了,他们和狼群仍旧在最后面。

    这一次走得很辛苦,比上一次迁移累多了。男孩不习惯站姿,以前就是自己一个人,想怎么走怎么走,反正狼群会跟着自己。可宋捡太笨,自己必须空出手或牙齿来牵他,不仅笨,宋捡还弄出一个帐篷和多余的衣服。

    四肢着地的姿势不再够用,两只手要使用起来,仿佛是一股力量趋势他,必须把腰抬起,挺直,必须用两条腿来走路,从爬,到站。

    因为宋捡和帐篷的出现,男孩不得不站起来,像一个人那样,去活动。

    宋捡走得比较慢,以前吃不上什么好东西,体力差。可是和小狼哥在一起,反而吃肉吃最多。吃肉多了,身上有劲儿,肉是好东西。

    可手上的物资对他来说还是太沉了,宋捡总想停下来休息。每次脚步稍慢,脖子上的绳就被抻动,抻着他不得不迈步子。

    “小狼哥你慢点儿。”他总是求,“我看不见……我眼睛不好。”

    “走,快。”男孩根本不理会,看不见,眼睛不好,都不是理由。流民营地在移动,狼群紧紧跟随,如果宋捡慢了,没有人会等着他。狼群为了等他,会陷入危险。

    一匹合格的头狼,绝对不会让狼群付出生命代价,男孩把麻绳在小拳头上绕了一圈,用力地拉着宋捡往前。

    可是这一次的迁移很不顺利,张牧带领大家循着蓝色信号弹的方向走,几小时后确实发现了一处地下掩体。但这个掩体太小,只能容纳一半人,里面还有十几具尸体。

    尸体已经化为白骨,穿的是移动基地里的标准军装、军靴,身边还有枪和氧气面罩。

    面罩里的氧气已经排空,但枪拿回去修一修还可以用,是机枪。没人知道他们为什么死在这里,每一具的颈椎骨上都挂着一条金属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