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指开花>青春都市>魔傀 > 第三十一章:龙抬头
    两日后,南湾。

    深秋,芦苇成熟,八十里南湾禾草遍地,仿如一块巨大的毛毯。这里是苍云州最重要的马场,因为它的存在,苍云不仅不需要军部补充军马,有时还能外供。

    一场大战,苍云大部分地方沦陷,获胜之后,古越军立即着手在南湾建立军营,并在周边展开巡逻。其目的为了迎接狂沙骑士的到来,更为了将来做准备。谁都知道战争不会这样结束,接下来无论大宇反攻,还是古越进一步向前,骑兵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。古越军队本就受制于此,好不容易得到狂沙族相助,军需保障为重中之重。

    有点麻烦的是,南湾只适合养马,但不利于骑兵作战。这里是湿地,与西北草原截然不同,战马加骑士的体重落在马蹄上,常常一步一坑,难以起速,且不利于保持马力。众所周知,狂沙骑士最恐怖处在于速度与持久,战斗时风卷残云,撤退如大海退潮,可战可走,进退自如。进入到这种地方,个子矮的骑士甚至无法让视线高过芦苇枝头,阵型、协助什么的更不用提。反过来,如果把一帮擅长猎杀的战士丢进去,就如同鱼儿放进大海,影子都难找。

    为能有效保护马场,古越军在南湾西侧建立主营,驻防以骑兵为主,同时内南湾内部设立多个副营与哨卡,由擅长丛林作战的蛮人为主要力量。平日巡逻的时候,高速的骑兵只负责外围,轻易不会进入湿地。

    为策完全,古越军还抽调出修行者,在南湾许多地方布置法阵,内部有高阶蛮巫坐镇,加上狂沙骑士饲养的飞雕,最终可谓天上地下,做足功夫。倘若芦苇有灵,知道人类为保护自己下这么多功夫,想必也会感恩戴德,拼命从大地多吸收些养分。

    今天是个大晴天,阿里汗领着一队骑兵从军营中出来,脸色郁闷,嘴里一直嘟嘟囔囔。

    “狗日的木图拉瓜,拉死才好。”

    南湾三百多里边界,途中免不了会遇到河沟、池塘甚至沼泽。另外,战火赶走了原本居住在附近的民众,偶尔遇着人,甭管是谁都得防范。但他们只要机灵点朝芦苇中一钻,骑兵追也不是,不追又不行,左右为难。

    简而言之,在这里巡逻是苦差,如果全程更加辛苦。今天本该木图拉瓜领差,可他水土不服正在拉稀,阿里汉成为顶替的人。没奈何,他一边诅咒,一边带齐装备,聚齐人马,在异乡的土地踏上征途。

    四十八名狂沙骑士,四十八名古越骑兵,加上阿里汉与古越将领,一名向导,总计九十九人的队伍不算大也不算太小。遇到不太重要、或者不太危险的任务,古越军经常采用这种一比一的配置,目的不止要掩饰,更为了从狂沙族身上学习骑兵技艺与战法。

    对此阿里汉不屑一顾,在他看来,古越骑兵根本没资格叫骑兵,充其量是一群骑马的军奴。那位带队的年轻将领眉眼清秀,装模作样且性情骄横,想必是古越军中某位大人裙带。

    “阮养,呵呵,软养......没准儿是个卖屁股的货。”

    心情不佳的时候看谁都不顺眼,阿里汉斜着眼睛偷看,脑子里转着龌龊念头。直到上了大路,天空艳阳高照,头顶飞雕展翅,地面马蹄践踏卷起风尘,见到似曾相识的一幕,他的情绪方才渐渐平复。

    “这是最后一趟,嗯,这是最后一趟。等狼帅率领我族勇士打到这里,老子就归队。”

    秋风穿身而过,带走占领者心中的念想送入南湾,七十里芦苇荡低头弯腰,仿佛在回应。

    最后一趟,最后一趟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与满肚子抱怨的阿里汉不同,巴郎的任务更加艰难,条件更加艰苦,精神却极为振奋。此时此刻,他率领一队族人和自己的“狗”在南湾内部搜寻,小心翼翼,不放过任何线索。

    巴郎是地荒族勇士,从小因为天赋突出,有幸被族内神师看中,将其当做传人甚至亲人般看待。蛮巫向往神灵,绝大多数无妻亦无子,地荒族在蛮人当中属于大族,拥有三位神师,巴郎的老师排名第二,威望极其崇高。因为这样的身份,巴郎在整个蛮族为人所熟知,遗憾的是,此次征伐,他却没有什么太好表现,战绩甚至比不上普通蛮兵。

    这不能怪巴郎,主要原因是巴郎在老师身边充当护卫,缺少战机。眼看要攻击苍云州府,老师又被安排到南湾马场坐镇,巴郎随其来到这个几乎见不着人的地方,心情别提多郁闷。

    幸运之神总在不经意的时候降临,昨日巡逻,巴郎发现有人出没的痕迹,凭借出色的追踪技巧,巴郎找到对方的藏身之地,并与之交手。可惜芦苇荡毕竟不是丛林,那人虽然中了一刀,最终还是逃了。

    人虽然走掉,但其背囊被刀锋割裂,掉下来一些东西,巴郎从中发现一个层层包裹的布包,打开后发现,里面是一截漆黑的骸骨,和一颗木珠。

    这东西有大用。